深化运用“第一种形态”让 “红脸出汗”成为新常态

廉政之窗 2021.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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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严格按照管委会建设要求,调整工期安排,倒排施工计划,确保工程按期完成。”近日,经发集团下属经发基础公司纪检委员就“十四运”城市运动公园改造项目工期延误问题运用监督执纪“第一形态”对相关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自经发集团纪委出台《西安经发集团落实监督执纪“第一形态”实施办法》以来,这一幕已成为集团下属各基层党支部“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一种新常态。

经发集团纪委根据监督检查有关工作要求,结合集团实际,主动谋划创新,制定了“第一形态”实施办法。该办法进一步明确了集团各级党组织落实第一种形态的主体责任,理顺了各级党组织对党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职责,促进了各级党组织在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方面有章可循,有力加强了经发集团纪委“三化”建设制度领域的实操性。

截止目前,经发集团纪委累计收到各基层支部提醒谈话、批评教育、责令检查、集体约谈等问题处置情况14起,切实以制度化推动了落实运用“第一种形态”规范化、常态化。该办法实施至今,已成为经发集团党委、纪委以及各基层党支部开展教育提醒和推动工作的重要手段和依据,有效强化了纪律约束,良好发挥着促进企业健康有序发展的作用。

下一步,集团纪委将继续探索高质量落实“第一种形态”的有效途径,坚持做好监督和指导,不断督促提高各基层党支部精准运用“第一种形态”的质量和效果,真正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把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遏制在萌芽状态,让集团全体党员深刻感受到“严管就是厚爱”,达到惩治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效果,进一步推进集团党风廉政建设高质量开展,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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