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背景资料】
2023年10月至12月,市委第七巡察组对经发集团党委开展了提级巡察,2024年4月,市委巡察办向集团党委反馈了巡察整改意见。集团党委高度重视,迅速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举措,全力开展问题整改,集团纪委立足监督主责主业,以整改成效和结果运用为导向,积极协助集团党委落实整改任务,有效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为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深化标本兼治,夯实治本基础,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本期《廉政之窗》选取了山东省纪委监委通报的3起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件,希望广大党员干部以案为鉴、以案严纪、以案示警,恪守纪律规矩底线,筑牢廉洁防线。
【案例通报】
1.济南高新区原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济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李昊严重违纪违法案。2011年至2021年,李昊在任济南高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济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务期间,接受济南某贸易有限公司、山东某物资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实际控制人季某请托,通过向季某透露济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多个采购项目评分标准、授意季某进行围标串标等方式,帮助季某公司顺利中标多个项目,先后多次收受季某代表公司所送现金、房产等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989.46万元。李昊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9月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23年1月,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
2.平度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事全办科原科长万双波严重违纪违法案。2016年至2019年,万双波在任平度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事全办科科长期间,接受宋某等人请托,利用负责组织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受理投诉举报等职务便利,在交通建设、农田水利等项目招标投标过程中,通过向宋某等人提前透露投标企业相关信息、协调现场评审专家违规评标等方式,帮助请托人或与请托人合作的相关投标人中标多个项目,先后多次收受宋某等人所送现金共计179万元。万双波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5月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同年9月,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
3.阳信县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原副主任李延河严重违纪违法案。2019年至2022年,李延河在任阳信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阳信县城乡水务局党组书记、局长等职务期间,接受某建设集团阳信分公司负责人徐某、山东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经理王某等个人和公司请托,通过个人决定由请托人指定招标代理公司、明招暗定或向招标代理公司重点推荐企业单位等方式,帮助请托人和公司中标,先后多次收受请托人所送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456万元。李延河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5月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同年9月,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三个月,并处罚金。
【纪委寄语】
上述3起案件是利用招标投标进行权力寻租、利益输送的典型,有的利用职务便利违规插手干预招标投标,有的授意操纵相关人员围标串标,有的泄露招标文件信息、违规指定招标代理机构,为特定投标人提供便利条件,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破坏营商环境、损害群众利益。
集团各级党组织要充分发挥身边典型案例的警示作用,结合巡察反馈问题,深入查找发生各类问题的根源,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堵塞漏洞;要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坚持纠树并举,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常态化开展党性教育、纪律教育、警示教育,坚决防止有章不循、有禁不止等行为,实现以案促改、以案促治;要注重标本兼治,围绕促进公司治理、规范内部管理、防范化解经营投资风险等环节,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决策程序,强化廉政风险防控,进一步扎紧制度的笼子,促进公司依法合规经营。
集团各级纪检干部要切实发挥监督作用,坚持把政治理论学习摆在首位,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省市纪委历次全会精神,履职尽责,担当作为,自觉用党纪法规约束自己、监督自我,带头崇廉拒腐,严格自省自律,严守纪律红线,严肃监督执纪,为集团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